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谨慎原则 及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后,现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 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跃、牟宏宝、司鹏超、王玉海 2022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