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路股份: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及其器
件产业化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 年 10 月”调整为“2023 年 6 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其投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意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2 号)文件,同意青岛
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
申请。按照公司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主承销商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1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39,8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731.5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158.4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
第 110C00079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到 2022 原计划项目达
序 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年 6 月 30 日 到预定可使用
号 资金额
投入进展 状态日期
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及
1 18,000.00 3,557.32 2022 年 10 月
其器件产业化项目
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产业
2 20,000.00 7,101.95 2023 年 6 月
化项目
万吨级新一代高性能高可
3 靠非晶合金闭口立体卷产 3,000.00 - -
业化项目
4 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项目 15,000.00 729.43 -
5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0 24,000.00 2021 年 12 月
合计 80,000.00 -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
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时间
变更前 2022 年 10 月
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目
变更后 2023 年 6 月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进度不及预期的原因主要是:2021 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国内多地
反复爆发,受各地对疫情防控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及规划、合同签署及项目施
工有所放缓,项目进度有所影响,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有所延迟。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的延期未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
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