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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的延期未改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
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跃、牟宏宝、司鹏超、王玉海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