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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路股份: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022-12-08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2年12月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提高决
策质量和效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并依据《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办
法》等内部制度文件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术语定义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将一定职权内事项的决策权授予
总经理。
1.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授权工作。
2 授权权限
2.1 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决定等不可授权事
项主要包括: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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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
    (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2.2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定以下固定资产投资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下(含本数);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下(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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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 10%以下(含本数),或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但未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总经理行使上述董事会授权的职权,还需满足国资监管和集
团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要求。
2.3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定以下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的关
联交易(含本数)。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或市值 0.1%以下的交易(含本数);或与关联法人发生
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以上的交
易但未超过 300 万元。
2.4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定以下对外捐赠事项:
    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含本数)的对外捐赠。
2.5 其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特别授权事项。
2.6 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事项,总经理应通过召开总经理办
公会进行集体决策审定。需董事长、总经理批复的事项,应由
分管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
3 授权管理与监督
3.1 被授权人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行使董事会授予的
职权,所决策事项如需上级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批准或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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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其规定。
3.2 被授权人应当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行使被授权内容执
行情况,报告事项应符合保密要求,上述工作报告由董事会审议
批准。
3.3 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
程,或超越其授权范围,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应当承担相
应责任。
3.4 董事会有权调整授权事项及权限,并监督被授权人的决策过
程及执行情况。
4 附则
4.1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4.2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4.3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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