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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路股份: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3-31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青岛云路先进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
立董事韩跃先生、独立董事司鹏超先生、刘颖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韩跃先生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
行职责。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历次会议均由全体委员出
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1、《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1      委员会 2022 年第一 2022.04.03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次会议
                                          3、《关于更换 2022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22.04.23 1、《关于 2022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
        委员会 2022 年第二               案》
              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3     委员会 2022 年第三 2022.08.20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
                                         1、《关于 2022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
  4     委员会 2022 年第四 2022.10.22
                                         案》
              次会议

      三、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定期了解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情况,持续进
行监督,对外部审计机构从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情况进行了评估,认
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遵守职业道德、
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公司的年审工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年审工作,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并向公司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跟踪审计的整个过程中,我
们认为审计报告公正且充分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审计管理
部关于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报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
提出指导意见,强化重点业务和核心业务板块审计,督促公司审计管理部严格实
施计划。经过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1 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主要财务数据,认为公司
相关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
况、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2 年,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利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原则,通过查阅资
料,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经营风险后积极推动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建设,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进行了督导,强化对内控制度的监督管理。
我们认为:云路股份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得到有效的实行。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
内,从必要性、 客观性、合理性等方面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判断 其
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各位委员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
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公
司风险管理体系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3 年度,我们审计委员会委员将继续坚持勤勉尽责、审慎的原则,积极发
挥监督指导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发挥应有的作用。
    特此报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韩跃、刘颖、司鹏超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