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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哲医药:迪哲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1-12-21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
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 21,418.18 万元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 488.38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
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方案。

2.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对于该议案项
下的相关事项,我们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63,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
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
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转让存单、
券商收益凭证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衍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
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以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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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资金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 《关于 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关于 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对于该议案项
下的相关事项,我们认为,截至本独立意见发表之日,公司及包括公司董事长
XIAOLIN ZHANG(张小林)在内的 119 名期权授予对象符合 2020 年员工股份
期权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该等授予对象在本次董事会就行使股
票期权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后的首个可行权日起可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
排对其获授的 4,183,020 份股票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公司拟定的
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2020 年股份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的具体情
况,同意授权董事长 XIAOLIN ZHANG(张小林)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
各项具体事宜。

4.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聘任吴清漪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商务官,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合
法、合规;吴清漪女士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
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副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吴清漪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高管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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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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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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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王学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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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朱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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