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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哲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1-28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的股权激励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已经认真审阅了公司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股份数量累计超过
        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我 们 认 为 : 根 据 公 司 2022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方 案 , XIAOLIN
ZHANG(张小林)、吕洪斌将作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由于前述人员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
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