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医药:迪哲医药: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11-28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
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
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持续提升,确保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
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
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与检
查各部门绩效考核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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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年度。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
对应
归属期 考核指标
考核年度 归属比例
累计两项临床 III 期/注册试验取得积极 50%
结果
完成一项主要对外合作交易 20%
以董事会批准本激励方案之日公司市值、上
证科创板生物医药指数(000683)内可比生
物制药公司市值为基数,至董事会审议归属
首次授予的 条件之日前一天公司市值的增长率来计算
限制性股票 权重:
2023
第一个归属 权重为 1.0,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在 75
期 分位或以上 30%
权重为公司市值增长率的分位百分比,
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在 51 至 74 分位
权重为 0.5,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在 50
分位
权重为 0,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低于 50
分位
累计取得两项新药上市申请(含不同适 35%
应症和不同国家、地区)
取得一项主要市场的新药上市批准 35%
以董事会批准本激励方案之日公司市值、上
证科创板生物医药指数(000683)内可比生
物制药公司市值为基数,至董事会审议归属
首次授予的 条件之日前一天公司市值的增长率来计算
限制性股票 权重:
2024
第二个归属 权重为 1.0,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在 75
期 分位或以上 30%
权重为公司市值增长率的分位百分比,
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在 51 至 74 分位
权重为 0.5,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在 50
分位
权重为 0,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低于 50
分位
累计取得两项主要市场的新药上市批准 40%
首次授予的 (含不同适应症和不同国家、地区)
限制性股票
2025 实现营业收入 3 亿元 30%
第三个归属
期 以董事会批准本激励方案之日公司市值、上 30%
2
证科创板生物医药指数(000683)内可比生
物制药公司市值为基数,至董事会审议归属
条件之日前一天公司市值的增长率来计算
权重:
权重为 1.0,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在 75
分位或以上
权重为公司市值增长率的分位百分比,
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在 51 至 74 分位
权重为 0.5,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在 50
分位
权重为 0,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低于 50
分位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
据。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内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考核目标一致。若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内授予,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两个年度,预留授予部
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 公司层面归
归属期 考核指标
考核年度 属比例
累计取得两项新药上市申请(含不同适应 35%
症和不同国家、地区)
取得一项主要市场的新药上市批准 35%
以董事会批准本激励方案之日公司市值、上
证科创板生物医药指数(000683)内可比生物
制药公司市值为基数,至董事会审议归属条
预留授予的 件之日前一天公司市值的增长率来计算权
限制性股票 重:
2024
第一个归属 权重为 1.0,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在 75
期 分位或以上 30%
权重为公司市值增长率的分位百分比,
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在 51 至 74 分位
权重为 0.5,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在 50
分位
权重为 0,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低于 50
分位
累计取得两项主要市场的新药上市批准 40%
(含不同适应症和不同国家、地区)
预留授予的 实现营业收入 3 亿元 30%
限制性股票 以董事会批准本激励方案之日公司市值、上
2025
第二个归属 证科创板生物医药指数(000683)内可比生物
期 制药公司市值为基数,至董事会审议归属条 30%
件之日前一天公司市值的增长率来计算权
重:
3
权重为 1.0,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在 75
分位或以上
权重为公司市值增长率的分位百分比,
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在 51 至 74 分位
权重为 0.5,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在 50
分位
权重为 0,如果公司市值增长率低于 50
分位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
据。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公司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
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2 级别(或公司通过的不同审核体系 2 级别(或公司通过的不同审核体
考核结果
同等评级)以上 系同等评级)或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
100% 0%
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
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
划。
六、考核期间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期间为 2023-2025 三个年度,若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内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
考核目标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3 年授予,预
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二个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年度与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年度保持一致。
七、考核程序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填写各部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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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经总经理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保存考核结果并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被考核对象对自己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
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 10 个工
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为该计划结束三年,保存
期满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
效之日起实施。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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