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2-53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977,177 份期权 行权股票来源:向期权授予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期权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并于 12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份期权计划(草案)>及 授权董事会办理<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批准了《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份期权计划》(以下简 称“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上述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合计向 1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60 万份股份期 权,行权价格为 1.26 元/股,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5 日,有效期自授权日至本 期权激励计划项下所有期权行权完毕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得超过 10 年。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期权计划约定内容 1 授予日期 2020 年 12 月 15 日 等待期为自授予日起至以下两个日期孰晚:(1) 2 等待期 自授权日起 12 个月;及(2)公司完成上市之 日。 3 授予数量 1,260 万股 4 授予人数 143 5 行权价格 1.26 元/股 (三)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调整情况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鉴于 24 名期权授予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其所获 授的 297,000 份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授予对象 共 119 人,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4,183,020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3%。 二、 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期权授予对象获授的股份期权等待期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届满,第二个行权期为等待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至等待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现已进入第二 个行权期。 本次期权激励计划项下期权授予对象获授的股份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 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获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条件 成就情况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本项行权条件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公司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以下任一目标完成,相对应比例的该行权期内获授 公司已完成目标(i)和(ii), 期权可行权: 期权授予对象本次按照目 标(i)和目标(ii)对应的 可行权比例进行第一次行 权;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若目 标(iii)完成,期权授予对 象届时按照目标(iii)对应 的可行权比例进行第二次 行权 (i) 截至董事会审议行权条件之日,1 项关键性或 公司已完成目标(i)1 III 期临床试验取得积极结果。 受限于本计划其他条件的满足,实现该目标,各期 权授予对象可就第二个行权期内获授期权的 50%行 权。 (ii)截至董事会审议行权条件之日,1 个产品或适 公司已完成目标(ii)2 应症处于关键性或 III 期临床试验阶段且 1 个产品或 适应症的概念验证试验或 II 期临床试验取得积极结 果。 受限于本计划其他条件的满足,实现该目标,各期 权授予对象可就第二个行权期内获授期权的 25%行 权。 (iii)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日所在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对目标 董事会审议行权条件之日前一天,公司基于收盘价 (iii)成就情况另行确认 的平均市值达到人民币 130 亿元。 受限于本计划其他条件的满足,实现该目标,各期 权授予对象可就第二个行权期内获授期权的 25%行 权。 3 期权授予对象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本次行权的期权授予对象 1)期权授予对象丧失适格人士的资格; 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本项 2)期权授予对象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 行权条件 为不适当人选; 1 DZD9008 二线治疗 20 号外显子插入突变非小细胞肺癌中国关键性临床试验取得积极结果,达到预设疗效 终点。试验结果在欧洲临床肿瘤学会 2022 年大会(ESMO 2022)发表。 2 DZD4205 二线治疗外周 T 细胞淋巴瘤处于国际多中心关键性临床试验阶段。.DZD9008 二线治疗 20 号外 显子插入突变非小细胞肺癌国际多中心概念验证试验取得积极结果,试验结果在 2022 年 ASCO 被选为口 头报告。 3)期权授予对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4)期权授予对象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5)期权授予对象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 期权授予对象在相关期间获得 2 级别(或公司通过 本次行权的期权授予对象 的不同审核体系同等评级)或以下个人考核结果的,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本项 该期权授予对象该行权期间将行权的有关期权将自 行权条件 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本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条件已成就,第二个行 权期符合第一次行权条件的期权授予对象共 107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2,977,177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4%。35 名期权授予对象离职、1 名期权授 予对象担任公司监事,前述人员已不符合行权条件,该 36 名期权授予对象所获 授且尚未行权的 477,840 份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三、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本次行权具体安排拟定如下: (一)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15 日 (二)可行权数量: 2,977,177 份期权 (三)可行权人数: 107 人 (四)行权价格:1.26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期权授予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第二个行权期为等待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至等待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将 根据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情况分批行权,本次就第二个行权期第 一次行权条件成就进行相应股份期权的行权,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确定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第一次行权条件的期权授予对象办 理股份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证登”)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确定 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八)期权授予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本次可行权数 量占已获授期 本次可行权数 姓名 职务 获授的期权数量 权数量的比例 量 (100%*33%*7 5%=24.75%)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首席 杨振帆 4,538,000 1,123,155 24.75% 医学官 XIAOLIN 董事长、总经理 3,600,000 891,000 24.75% ZHANG 陈素勤 副总经理 459,500 113,726 24.75% 副总经理、首席 QINGBEI ZENG 300,000 74,250 24.75% 科学家 HONCHUNG 副总经理 300,000 74,250 24.75% TSUI 副总裁、核心技 乔卫军 200,000 49,500 24.75% 术人员 张知为 副总经理 100,000 24,750 24.75% SHIH-YING 副总经理 40,000 9,900 24.75% CHANG 高级总监、核心 陈侃 30,000 7,425 24.75% 技术人员 高级总监、核心 郑莉 30,000 7,425 24.75% 技术人员 二、其他期权授予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共 97 人) 2,431,500 601,796 24.75% 合计 12,029,000 2,977,177 24.75% 注:上述名单及期权数量中已剔除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36 名激励对象和对应的期权数量。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包括公司董事长 XIAOLIN ZHANG(张小林)在内 的 107 名期权授予对象符合 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第一 次行权条件,该等授予对象在本次董事会就行使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 议后的首个可行权日起可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获授的 2,977,177 份股票 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2020 年股份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意授权董事长 XIAOLIN ZHANG(张小林)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根据《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 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条件已成就。通过对本期 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对象名单的审核,107 名期权授予对象符合 2020 年员工股份期权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条件,且行权资格合 法有效,该等授予对象在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就行使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成就 进行审议后的首个可行权日起可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获授的 2,977,177 份股票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本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的具体情况。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确定的行权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股权激励计划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蒙特卡罗模拟方法(Monte Carlo Simulation Method)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 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 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 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员工期权计划》本次行权事项已取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员工期权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条件已经 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及《员工期权计划》的相关规定,行权安排符合公司《员 工期权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 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期权计划行 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