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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越新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3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0-028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宝工业集中区龙岩卓越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普通股股东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90,000,2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0,000,2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000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5.000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活动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郑学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0,000,000 99.9997             200 0.0003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0,000,000 99.9997             200 0.0003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叶活动                  90,000,001                 99.9997   是
3.02        罗春妹                  90,000,011                 99.9997   是
3.03        何正凌                  90,000,001                 99.9997   是
3.04        曾庆平                  90,000,001                 99.9997   是
4、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4.01       陈明树             90,000,001             99.9997 是
4.02       陈石               90,000,001             99.9997 是
4.03       吴重茂             90,000,001             99.9997 是

5、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5.01       林春根             90,000,002             99.9997 是
5.02       罗敏健             90,000,002             99.9997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票           票
序号                               比例(%)    比例(%)     比例(%)
                               数            数           数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0 0.0000 200 100.0000      0   0.0000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      0    0.0000   200    100.0000   0     0.0000
  2
       汇业务的议案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3.00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叶活动                    1    0.5000
3.02   罗春妹                   11    5.5000
3.03   何正凌                    1    0.5000
3.04   曾庆平                    1    0.50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4.00
       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   陈明树                    1    0.5000
4.02   陈石                      1    0.5000
5.03   吴重茂                    1    0.5000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
5.00
       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5.01   林春根                    2    1.0000
5.02   罗敏健                    2    1.000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奋宇、李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
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