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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越新能:卓越新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1-10-27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1-031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越新能”)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将“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非粮)及年产 5
万吨天然脂肪醇项目”中天然脂肪醇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6 月,“技术
研发中心项目”部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
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募
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龙岩卓
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1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 42.9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7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700.3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0,089.62 万元。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44 号)。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非粮)
                              股份公司          56,100             56,100
 及年产 5 万吨天然脂肪醇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股份公司             8,000             7,500
 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公司          10,000             10,000
            小计                                74,100             73,600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偿还贷款(注 1)             股份公司             3,500             3,500
 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
                              股份公司          10,000             10,000
 (注 2)
 年产 10 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
                              股份公司          48,000           34,918.73
 产线项目(注 3)
            小计                                61,500           48,418.73
            合计                               135,600          122,018.73


    注 1: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3,50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9-004 号公告。
    注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
案》,同意使用 1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利用现有的土地和已建成的生物柴油
配套设施,新增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该事项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010 号公告。
    注 3: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的议
案》,同意将剩余超募资 34,918.73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烃基生物
柴油生产线”,不足部分通过自筹或者自有资金解决。该事项经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017 号公告。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年产 5 万吨天然脂肪醇项目         2021 年 12 月       2023 年 6 月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部分项目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非粮)及年产 5 万吨天然脂肪醇项目中脂肪醇项
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非粮)及年产 5 万吨天然脂肪醇项目中生物柴油(非
粮)项目已于 2021 年 3 月建成达到可使用状态,于 2021 年 6 月全面达产。天然
脂肪醇项目有加氢生产工艺,公司新增的烃基生物柴油项目也有加氢生产工艺,
公司考虑到公共工程、资源合理利用、减少投资、降低运营成本和管理等因素,
经综合评价,决定将天然脂肪醇项目和烃基生物柴油项目进行协同规划和建设,
故将项目建设期延长 18 个月,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2、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部分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根据技术进步和研发项目开展需要,公司积极推进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有
机合成通用中试生产线、工艺与应用实用室和分析测试实验室已投入运行。因
2020 年上半年疫情影响导致技术研发中心部分实验室延期建设,另外有些重要
分析设备和配套设施由于疫情原因市场供应滞后,考虑到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不可
预期影响,公司经审慎考量,将技术研发中心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进行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年产 5 万吨天然脂肪醇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部分建设项目”延期
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项目延期不会实质性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
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延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
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英大证券认为:卓越新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
规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卓越新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卓越
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卓越新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英大证券对本次卓越新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