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2-2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峰测控
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出
具《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20]9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296,29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07.41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4,297.53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人民币 13,071.67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1,225.8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3-00003 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科研创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
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
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现
有产品及解决方案体系的进一步升级与扩充,旨在增强公司技术实力,提升公司
半导体测试系统领域竞争力。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入,也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投入募
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
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
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
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
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贾义真 幸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