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4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
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
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包
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石振东、梅运河、肖忠实
2020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