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09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中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我们
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9,529,485.56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系基于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
一般结算账户。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上市特别奖励的议案》,我
们认为,公司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高管的薪酬方案以及特
别奖励,是依据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能更好的激励
全体管理者,对公司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同意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以及上市特别奖励的议案。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石振东、梅运河、肖忠实
2020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