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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测控:华峰测控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1-01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
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
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
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
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
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
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
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
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
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政

    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0年度签署了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
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海峰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了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
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2021年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
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
定。

       二、拟聘任财务和内部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公司IPO期间恪守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
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1年度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
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
的能力。同意公司2021年度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公司本次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