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华峰测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1-05-18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1-037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4.3568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55 万股,约占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118.5186
万股的 0.90%。其中首次授予 48.26 万股,约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的 0.79%;预留 6.74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1%。
(3)授予价格:98.14 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
励对象可以每股 98.14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94 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 8 人,为公司技术骨干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1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 4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0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首次授予部分一
致;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 5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 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
累计值的平均值定比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X)进行考核,首次授予
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2020 年营业收入值 X≧10%
2020 年、2021 年营业收入累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X≧20%
计值的平均值
2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三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X≧30%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
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在 2020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2 年两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
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定比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X)进行
考核,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
2020 年、2021 年营业收入累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X≧20%
计值的平均值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三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X≧30%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优、良、合格、不合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格)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
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优(A) 良(B) 中等(C) 不合格(D)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4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石振东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4 月 26 日至 2020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5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0-025)。
(4)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
(5)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
4
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8.26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
年 4 月 30 日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股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票剩余数量
2020 年
98.14 元/股 48.26 万股 94 人 6.74 万股
5 月 15 日
2021 年
98.14 元/股 4.50 万股 8人 2.24 万股
4 月 30 日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4.3568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
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至 2022
5
年 5 月 16 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
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 授予的 94 名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个人原因离职,首次授予仍在职的 93 名激
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0 年。 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以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值 (大信审字[2021]第 3-10115 号):2020 年
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不低于 10%。 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7,484,397.41 元,较
2019 年度增长 56.11%,公司层面业绩满足
归属条件要求。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 授予仍在职的 93 名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
定组织实施,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 对象 2020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中
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等”,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92
评价结果 优(A) 良(B) 中等(C) 不合格(D) 名激励对象本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6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优”、“良”,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 10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
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关于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93 名激励对象归属 14.3568 万股限
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93 名激励
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3568 万股,归属期限
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2022 年 5 月 16 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 年 5 月 15 日。
(二)归属数量:14.3568 万股。
(三)归属人数:93 人。
(四)授予价格:98.14 元/股(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因此授予价格由 98.74 元/股调整为 98.14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
序 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号 (万股)
(万股) 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齐艳 财务总监 2.17 0.651 30%
7
核心技术
2 刘惠鹏 0.87 0.261 30%
人员
核心技术
3 袁琰 0.87 0.261 30%
人员
核心技术
4 郝瑞庭 0.60 0.18 30%
人员
小计 4.51 1.353 3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43.75 13.0038 29.72%
人员(89 人)
总计(93 人) 48.26 14.3568 29.75%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 93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监事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无董事参与)在归属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8
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已取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
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均符合相关法规
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
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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