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华峰测控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5-18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1-038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峰测控”或“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4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石振东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4 月 26 日至 2020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1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5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0-025)。
(4)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0)。
(5)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
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名激
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0.32
万股;
2.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 年限制性股
2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 1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
结果为“中等”,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 0.0252 万股;
3.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
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截至 2021 年 5 月 15 日,《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剩余 2.24 万股尚未明
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该部分 2.24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652 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
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
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3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