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华峰测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4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提名付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付卫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梅运河、肖忠实、石振东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