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华峰测控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6-15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汇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
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88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4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 人
最近一年(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 万元
上年度(2021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1,061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
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
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成为注册会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
姓名 项目组成员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计师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沈大智 项目合伙人 2004 年 2005 年 2017 年 1 月 2022 年 【注 1】
张希海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09 年 2010 年 2009 年 7 月 2022 年 【注 2】
朱敏 质量控制复核人 1995 年 1993 年 2011 年 11 月 2022 年 【注 3】
[注 1]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 2]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 3] 近三年复核过 9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共计 70 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 55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15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6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大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勤勉尽职,
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
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
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
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
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公司对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其所拥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
要求,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
及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独立董事同意聘请中汇为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聘请中汇为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上网公告附件
1.《华峰测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2.《华峰测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