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 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事前对公司提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以及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 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梅运河、石振东、肖忠实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