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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测控:华峰测控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2023-02-10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3-001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31,320,004股,限售期为3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2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
  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9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296,297 股,并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总股本为 61,185,186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3,243,079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 47,942,107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股票
  上 市 之 日 起 36 个 月 , 共 涉 及 限 售 股 股 东 数 量 为 4 名 , 对 应 限 售 股 数量
  31,320,0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39%,上述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起
  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为 61,185,186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3,243,079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7,942,107 股。

       1.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
  共计 143,568 股完成归属及登记,并于 2021 年 6 月 2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
由 61,185,186 股变更为 61,328,754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共计 165,456 股完成归属及登记,
并于 2022 年 6 月 6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61,328,754 股变更为 61,494,21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3.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的股份共计 42,000 股完成归属及登记,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市流
通,公司总股本由 61,494,210 股变更为 61,536,21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上市流通
日为 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由 61,536,210 股变更为 91,073,591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其他事
项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
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
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
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发行人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
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
股份。

   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
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若在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
的,本承诺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
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
得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
公司为止。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期限及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
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
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不因本人
在发行人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
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
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如本承诺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在此期间以及本承诺人就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承诺人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则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

   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
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发行人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
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
股份。

   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
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若在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首
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
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报酬和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
承诺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
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
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
       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综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华
       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1,320,004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2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资本公积转增
                                                            持有限售股占              剩余限售
                                  首发持有限售 股本后持有首              本次上市流通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股数量
                                  股数量(股) 发限售股数量              数量(股)
                                                              例(%)                   (股)
                                                 (股)

 1     天津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8,229,556   26,979,743      29.62     26,979,743     0

 2               王皓              2,053,323     3,038,918       3.34     3,038,918      0

 3              付卫东              439,643       650,671        0.71      650,671       0

 4              王晓强              439,643       650,672        0.71      650,672       0

              合计                 21,162,165   31,320,004      34.39     31,320,004     0



       注1:2022年9月9日,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26日,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9月28日,公司总股
       本由61,536,210股变更为91,073,591股(每股转增0.48股)。

       注2:“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总数与各项分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31,320,004

                    合计                             31,320,004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