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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测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
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峰测
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经营
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
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二、《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
经营活动所必需,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审计从
业资质,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
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是在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兼
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梅运河、肖忠实、石振东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