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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峰测控:华峰测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3-04-26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
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
公司效益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独立董事除外;
    (二)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市场规律,体现价值的原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要充
分体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价值,在区域和行业内要有充分的吸引
力和竞争力。
    (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薪酬水平要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
相对应。
    (三)效益与效率优先原则。绩效薪酬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效益与效率,薪酬
水平要与经营业绩、企业盈利能力和行业排序水平相挂钩,实现与企业经营成果
共享、责任共担,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有奖有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以及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职务
津贴和福利收入等构成。
    (一)基本薪酬: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岗位报酬。由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规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
险程度、自身的市场价值及管理能力确定,并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评
价办法中予以明确。
    (二)年度绩效薪酬:即奖励薪酬,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经营状
况之优劣所得的报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设
立考核指标,并依据企业经营业绩,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分配。
    (三)职务津贴: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
职务津贴。
    (四)福利收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补充福利、法
定福利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补充福利是指由公司提供的除法定福利之外的福利。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补充福利按公司的相
关制度执行。
    第七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
大会另行批准执行。
    第八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的薪酬按其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所对应的
级别标准考核发放。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监事发放职务津贴。
    第九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考核评价办法,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与年度绩效薪酬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章   薪酬考核和责任追溯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绩效评价。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监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被
考核对象在考核年度内发生违规、违纪或发生重要追责事项的,进行责任追溯。
责任追溯以一个考核年度为限。
    第十二条 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
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
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其中涉及
公司上市后方能执行的有关条款,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施行。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