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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安世纪: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5-14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0 年

   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

   袁连生先生、独立董事金海腾先生、董事王翊心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

   士袁连生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监督外部审

   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聘审计机构、关联交易、

   会计政策变更、审阅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

   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

   席了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审阅报告、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具体情

   况如下:

   时间               届次                              议案
2020/5/3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次会议
2020/5/12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六    确认《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聘任
            次会议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2020/5/12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2017-2019 年)关联交易
            七次会议             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并批准报出《公司 2017
                                 年-2019 年审计报告》及相关鉴证报告的议案
2020/8/26   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内部控制有
            八次会议             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确认并批准报出《审
                                 计报告》及相关鉴证报告的议案
2020/11/8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选举袁连生为主任委员的议案
           一次会议
2020/11/30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二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

   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

   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的审计服务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

   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

   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0 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的 2017 年-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半年

度审计报告、2020 年三季度审阅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

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误的情况,且不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失误

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0 年度,公

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

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

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

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2021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

层交流沟通,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的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而不懈努力。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