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世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2022-05-09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北
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我们对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核查,现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规划,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
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事项,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金海腾:
2022 年 5 月 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连生:
2022 年 5 月 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诗伟:
2022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