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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安世纪: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2-12-03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 - 14 层 100004
          12-14th Floor, China World Office 2, No. 1 Jianguomenwai Avenue, Beijing 100004,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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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通
商”或“本所”)接受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
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
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1),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前 15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1
    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说明了股东
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登记方法、公司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
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C 座 4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相关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无法前往会议现场参会的部分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并发布
公告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公司
全体股东名册以及与会人员签署的签到册及与会人员身份资料,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情况如下:


    (1)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含以现场及因疫情防
控需要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均为 2022 年 11 月 25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者其授权代表,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共计 72,771,1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2.7981%。


    (2)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
的股东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631,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0.4579%。


    (3)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含以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
监事(含以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高级管理人员(含以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及本

                                     2
所律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
二十三项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了如下议案:


    1. 议案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
    规定的议案》
    2. 议案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2.02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05 发行数量
    2.06 过渡期损益及滚存利润安排
    2.0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限售安排
    2.08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9 业绩承诺
    2.10 业绩补偿
    2.11 减值补偿
    2.12 超额业绩奖励
    3. 议案三:《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 议案四:《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5. 议案五:《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 议案六:《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7. 议案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3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 议案八:《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9. 议案九:《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
   的议案》
   10. 议案十:《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1.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未出现异常波动情形的议案》
   12. 议案十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13. 议案十三:《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4. 议案十四:《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
   报告的议案》
   15. 议案十五:《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6. 议案十六:《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7. 议案十七:《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8. 议案十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的议案》
   19. 议案十九:《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 议案二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1. 议案二十一:《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 议案二十二:《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 议案二十三:《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含现场出席并投票及因疫情防控需要
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并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

                                   4
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
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议案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
    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 议案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5
   2.02 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6
    表决结果:通过。


   2.05 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06 过渡期损益及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0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限售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7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08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09 业绩承诺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10 业绩补偿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8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11 减值补偿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12 超额业绩奖励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3. 议案三:《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4. 议案四:《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5. 议案五:《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6. 议案六:《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10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7. 议案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8. 议案八:《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11
    表决结果:通过。


    9. 议案九:《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0. 议案十:《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1.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未出现异常波动情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2. 议案十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3. 议案十三:《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4. 议案十四:《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

                                    13
    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5. 议案十五:《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6. 议案十六:《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14
    表决结果:通过。


    17. 议案十七:《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8. 议案十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票 4,138,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9. 议案十九:《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5
    20. 议案二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1. 议案二十一:《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2. 议案二十二:《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3. 议案二十三:《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 73,402,2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16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


    (以下无正文)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