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世纪: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4-18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2 年度,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北
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忠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以及兼职情况
金海腾先生,1951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牡丹江商业学校
计划统计专业,大专学历。1978 年 8 月至 1981 年 2 月,任黑龙江省集贤县百货
公司计划统计员;1981 年 2 月至 1987 年 2 月,历任宁波市物价局科员、副科长、
副局长;1987 年 2 月至 1988 年 5 月,任宁波市财政贸易办公室副主任;1988
年 5 月至 1990 年 1 月,任宁波市商业局局长;1990 年 1 月至 1994 年 5 月,任
浙江省鄞县县长;1994 年 6 月至 1997 年 3 月,任中银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海外公司负责人;1997 年 3 月至 2011 年 11 月,历任广发银行杭州分行行长、
总行副行长;2011 年 11 月至 2021 年 7 月,曾任上海融至道投资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总裁、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深圳前海金海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广东万丈金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2 月至今,任晋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融至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诗伟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法
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
所律师;2007 年 5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4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廊坊仲裁委员会、宁波仲裁
委员会、青岛仲裁委员会、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等仲裁机构仲裁员;2018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袁连生先生,195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师范大学教
育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9 年 8 月至 1994 年 2 月,任北京师
范大学讲师;1994 年 3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1998
年 9 月至今,历任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2010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
河北联冠智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2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会,12 次董事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是否连续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出席股东
姓名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数
议
金海腾 12 12 11 0 0 否 4
张诗伟 12 12 11 0 0 否 5
袁连生 12 12 12 0 0 否 5
此外,2022 年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参加
了各自任期内的专业委员会会议。我们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2022 年,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
业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们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
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
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们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
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
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2 年,我们对 2022 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2 年,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
行实地考察,此外,我们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
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
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 年,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收购资产、募集资金、
对外担保、股权激励等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
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
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 年,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关联自然人、其他关联方及其
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形。
2022 年,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余额、担保总额均为 3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26%,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系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担
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担
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情形。
(二)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 年,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
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 年,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和地点等事项均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
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2 年,公司积极布局军队军工行业,通过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方式收购
北京普世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普世科技”)80%股权,我们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认为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
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2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我们对 2022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 2022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
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可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稳定
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侵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发布了《公司 2022 年年度业绩快报》,
未发生业绩快报更正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利润分配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实施了 2021 年年度利润
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 2022 年 6 月 27 日的总股本 93,127,756 股
作为基数,向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6,563,878.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
年度分配。以总股本 93,127,756 股作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八)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推出了 2022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进行了首批
授予操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均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
司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及股东做出的承诺进行了认真梳理,到目前为止公司及股东均能
够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后,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信息符合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
要求,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
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2022 年,未发现公司
存在内部控制执行等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 12 次,5 次审计委员会,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各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2 年,公司没有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截至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
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有效、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和义务。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积极与公
司管理层沟通,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董事会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客
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们对公司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 2022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
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金海腾:___________
2023 年 4 月 1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诗伟:___________
2023 年 4 月 1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袁连生:___________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