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4-15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作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上海概伦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
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业务素质和诚信状
况,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责任和义务。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
构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系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及经营目标,
遵照公司相关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公司 2021 年薪酬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最
新薪酬发展趋势而制定,薪酬水平合理,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审议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审议公司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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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四、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可以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综上,同意《关于购买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相关规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关于审议<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事项,置换时间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七、关于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操作便利性,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该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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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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