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上海概伦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协同性,是公 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落实措施,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系按 照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对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