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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5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
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
审计机构。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该事项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
不超过7.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
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