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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通科技:道通科技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2-20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平阳钛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阳钛和”)

持有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6,6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69%;宁波星邻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五星钛信绿色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五星钛信”)持有公司 5,88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31%;温州钛星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

钛星”)持有公司 4,60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平阳钛和、五星钛信、温州钛星为收回部分投资成本,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 180 天内,即 2021 年 3 月 15 日至 2021 年 9 月 1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不超过 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若公司在前述减持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平阳钛和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6,600,000      3.69%
                                                                 16,600,000 股
                                        1
                                                                                      IPO 前取得:
      五星钛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5,880,000             1.31%
                                                                                      5,880,000 股
                                                                                      IPO 前取得:
      温州钛星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4,606,000             1.02%
                                                                                      4,606,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平阳钛和     16,600,000         3.69%           平阳钛和、温州钛星、五星钛信的
                                                                   实际控制人均为高毅辉(为五星钛
                                                                   信实际控制人之一)
                   五星钛信      5,880,000         1.31%           平阳钛和、温州钛星、五星钛信的
                                                                   实际控制人均为高毅辉(为五星钛
                                                                   信实际控制人之一)
                   温州钛星      4,606,000         1.02%           平阳钛和、温州钛星、五星钛信的
                                                                   实际控制人均为高毅辉(为五星钛
                                                                   信实际控制人之一)
                    合计        27,086,000         6.02%           —



           平阳钛和、五星钛信、温州钛星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价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格区间      份来源        因
平阳钛和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1/3/15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收回部分
              5,515,765       1.23%    不超过:               ~                                          投资成本
              股                       5,515,765 股           2021/9/11
温州钛星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1/3/15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收回部分
              1,530,458       0.34%    不超过:               ~                                          投资成本
              股                       1,530,458 股           2021/9/11
五星钛信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21/3/15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收回部分
              1,953,777       0.43%    不超过:               ~                                          投资成本
              股                       1,953,777 股           2021/9/11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平阳钛和、温州钛星、五星钛信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

     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本企业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2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2、本企业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

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

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如本人/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

持计划;

    3、本企业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

则对股东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平阳钛和、温州钛星、五星钛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

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股东平阳钛和、温州钛星、五星钛信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

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股东平阳钛和、温州钛星、五星钛信将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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