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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通科技:道通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15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 1001 号智园 B1
栋 10 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2

普通股股东人数                                                        4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43,342,43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43,342,4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4.076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4.076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李宏先生主持。由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红京先生出差,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
副总经理李宏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43,342,438      100.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变更部分   49,155,832   100.00    0       0.00    0          0.00
         募投项目及实
         施主体、实施
         地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廖春兰、胡永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
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