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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通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1-10-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道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道通科技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 号)

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75.0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924.94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对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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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在披露的《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结

合经营发展规划,把握车行业变革的机遇,同时也为了支撑研发成果快速落地,

公司将“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道通科技西安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道通科技新能源产品研发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额(万元)
 道 通 科 技 西 安研 发 中
                             西安道通科技有限公司         34,265.44         34,265.44
 心建设项目
 道 通 科 技 新 能源 产 品   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
                                                          21,344.20         21,344.20
 研发项目                    限公司
 汽 车 智 能 诊 断云 服 务
                             西安道通科技有限公司          9,390.98          9,390.98
 平台建设项目
          合计                         -                  65,000.62         65,000.62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3)。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为保障“道通科技新能源产品研发项目”的快速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道通科技新能源产品研发项目”实施主体暨公司全
资子公司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合创”)提供不超过

21,344.20 万元的募集资金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

上述借款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公司

支付利息。

     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逐步向道通合创提供

借款,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
款或到期续借。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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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后续管理工作。

     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B2 栋 101
  法定代表人     文杰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 年 9 月 16 日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编程;计算
                 机软件的设计;计算机网络工程及计算机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国内贸
                 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
                 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车销售;汽车零部件
   经营范围
                 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
                 车电附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
                 伏发电设备租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
   股权结构                                            10,000.00                 100.00
                 公司
                            合计                       10,000.00                 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54,980,914.35            119,683,123.27
 净资产                                        275,828,995.88             43,093,540.83
 营业收入                                      368,222,292.16            131,739,398.70
 净利润                                        254,010,235.38             85,751,377.98
注:2020 年财务数据经会计师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审计,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道通合创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道通合创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本次借款

财务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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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
实施有效监管。本次以向子公司道通合创进行借款的方式投入的募集资金到位后,
将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道通合创已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七、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道通科技新能源产品研发项目”

实施主体暨公司全资子公司道通合创提供不超过 21,344.20 万元的募集资金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上述借款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公司支付利息。公司可根据募投项

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逐步向道通合创提供借款,借款的进度将根

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是基于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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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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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黄新炎                       金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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