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一、《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版)》 经我们事前审核,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我们一致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全世、梁丹妮、周润书 2021 年 12 月 2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