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道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12-25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版)》
我们认为,深圳市道通合创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引入创业合伙人持股
平台,有利于激发核心员工创业精神和创新动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竞争力,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同意公司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陈全世、梁丹妮、周润书
2021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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