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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气派科技:气派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7-07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5月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171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7.00万股,发行价格为14.82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39,376.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554.28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22.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7
日全部到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21]33490号的《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970.00万元变更为10,627.00万元,股份
总数由7,970.00万股变更为10,627.00万股,公司类型由“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
    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上述《公司章程(草案)》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启用。

    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草
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经中国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普通股【    】股,于【    】年【     】月【   】 26,570,000 股,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在上海证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27.0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均为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6,270,000 股,

民币普通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

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               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

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               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

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     】上公告。债权人自          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

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               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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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

的分割。                                           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

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     】上公告。            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告。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

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     】上公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监会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告。债权人自

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限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

                                                   限额。

第二百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          第二百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

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    】上公告。债权       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           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

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           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报其债权。                                         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

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             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

记。                                               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

偿。                                               偿。

   根据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
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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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款,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
本、变更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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