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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气派科技: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7-07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气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派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气派
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171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57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4.82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93,767,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5,542,826.15 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8,224,573.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全部到位,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
[2021]33490 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3,822.46 万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

                                     1
司实际情况,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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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投资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         集资金
       高密度大矩阵小型化
  1    先进集成电路封装测          43,716.76         43,716.76     31,822.46
       试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扩建)建设
  2                                 4,876.17          4,876.17       2,000.00
       项目
      合计                         48,592.93         48,592.93     33,822.46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募投
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本次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
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
况而做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
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
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
关规定。

      四、本次调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创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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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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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锦雄                        孙翊斌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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