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派科技:气派科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8-24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
(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规定而进行的变更,对公司
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概述
鉴于新租赁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五)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基于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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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基本准则》、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以及其他各项
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相关规定。
(三)变更的时间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四)变更的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按
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编制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不调整可比期
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
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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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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