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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气派科技: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27  

                        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六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3,495,00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3,495,0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9.7488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9.7488
(%)



                                     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大钟先生主持,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公司监事、股东代表、见证律师于股
东大会上担任监票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文正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了本次会议。
4、 见证律师敖华芳律师和曾雪荧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3,475,000 99.9684 20,000 0.0314                1       0.00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补选公司第
   1       四届董事会独立      0          0.0000   20,000     99.9950        1     0.0050
             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
1、本次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敖华芳律师、曾雪荧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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