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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气派科技: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3-3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的制度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4 月,独立董事周生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公
司于 2022 年 6 月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了左志刚先生、王春青先生、任
振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独立董事王春青先生
因病逝世,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召开了股东大会,增补常军锋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独立董事 3 名:左志刚
先生、任振川先生、常军锋先生。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左志刚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5 年 5 月出生,博士,教授,国际注
册管理会计师(CIMA),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获经济学博士
学位。1995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从事行政工作;2000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在湖南大学会计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2002 年 9 月至
2005 年 7 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在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从事证券监管工作,2006 年 7 月至今,在广
东外语外贸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现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
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财务、风险投资和管理会
计;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振川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
境外居留权,硕士,毕业于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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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显示系统专委会副秘书长;2008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信息交流部主任;2019 年 12 月至今任佛山市蓝
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军锋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
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集成电路专业。1999 年 8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0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深圳艾科创新微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项目经理、部门经理、
研发总监、副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深圳市华瑞微电子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秘书长;2020 年 6 月至今,
任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金誉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哥瑞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包括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及 2 次临时股
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备注

     周生明               2                 2

     左志刚               3                 3

     王春青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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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振川                2                  2

    常军锋                1                  1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上述会议,我们均按时出席并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对上述董事会审议的各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
具体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本人亲自出       委托出席次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数

    周生明            2              2               0            0

    左志刚            6              6               0            0

    王春青            5              5               0            0

    任振川            5              5               0            0

    常军锋            1              1               0            0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
公司各董事的专业特长,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2022 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2 次。我们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均
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
切实履行了独立公示的责任与义务。
    (四)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2022 年,我们较少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但我们通过电话、视频会议等方
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管理、研发及产业化进展以及内部控制等;我们
注重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以及时获取
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此外,我们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关注媒体报道及舆论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并向公司提出规范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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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建议。同时,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配合,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
知情权,为我们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经核查,2022 年,除关联方梁大钟先生、白瑛女士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2022 年,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
保除外),未发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 年 4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022 年 8 月 4 日,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我们均认真的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存在违规行为。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披露了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披露了 2021 年业绩快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 年,对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汇报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6,2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 元,共计分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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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42,508,000.0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
形。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
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 年,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
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持续开展了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
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
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 年,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均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我们认真勤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仔细审核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
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
极的作用。未来,我们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切实履行好
独立董事的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左志刚、任振川、常军锋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