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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睿昂基因:睿昂基因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7-02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1-005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
对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126 号《关于同意上海
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9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18.4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56,038,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4,796,988.57 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5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出具了编号为中汇会验[2021]4141 号
《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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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94,796,988.57 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
金金额 816,672,000.00 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
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资额              投资额
   1                     试剂产业化项目     26,086.44         26,086.44           5,500.00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
                         试剂研发中心项
  2    产业化项目                           23,368.56        23,368.56            6,000.00
                         目
  3    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17,212.20        17,212.20            4,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3,979.70
                    合计                    81,667.20        81,667.20           19,479.70


       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
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2020 年 3 月 6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可行性分析的议案》,截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054.4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
  1                                                         3,054.40          3,054.40
         产业化项目
                   合计                                     3,054.40          3,054.40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1,241,011.43 元(不含税),截
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3,158,145.40 元
(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 3,158,145.40 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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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会计师费用                  1,300,000.00       1,300,000.00

         律师费用                   1,518,867.92       1,518,867.92
      发行手续费及其
                                      339,277.47         339,277.47
            他
          合计                      3,158,145.40       3,158,145.40

    以上实际投资金额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实际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出具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5621 号)。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金额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睿昂基因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
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睿
昂基因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以及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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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
整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以及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4,796,988.57 元,少于拟投入
的募集资金金额 816,672,000.00 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
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370.2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其客观原因在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是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而做出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4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
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3,370.2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
[2021]5621 号);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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