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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睿昂基因:睿昂基因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7-02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
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

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
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126 号《关于同意上海
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9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18.4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56,038,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4,796,988.57 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5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出具了编号为中汇会验[2021]4141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              金
号
                                                            投资额          投资额
 1                        试剂产业化项目      26,086.44       26,086.44        5,500.00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
     产业化项目
 2                        试剂研发中心项目    23,368.56       23,368.56        6,000.00

 3 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17,212.20       17,212.20        4,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3,979.70

                   合计                       81,667.20       81,667.20       19,479.7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
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
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

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

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
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满足保本要求(包括但
不限于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
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
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