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昂基因:海通证券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6-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昂基因”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9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42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25,603.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6,124.10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19,479.70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中汇会验[2021]414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
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金拟投资额 金拟投资额
1 肿瘤精准诊断试 试剂产业化项目 26,086.44 26,086.44 5,500.00
2 剂产业化项目 试剂研发中心项目 23,368.56 23,368.56 6,000.00
3 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17,212.20 17,212.20 4,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3,979.70
合计 81,667.20 81,667.20 19,479.70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
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
用途。
(四)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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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
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
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
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
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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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睿昂基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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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
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
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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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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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 瑜 宋轩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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