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睿昂基因:睿昂基因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2022-09-07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 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2-038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前提下,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
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6 号),同意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9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603.8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
增值税)人民币 6,124.1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479.70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4141 号)。募
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
2021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
  1                                     26,086.44       26,086.44        5,500.00
               试剂产业化项目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
  2                                     23,368.56       23,368.56        6,000.00
               试剂研发中心项目
  3        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17,212.20       17,212.20        4,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3,979.70
                 合计                   81,667.20       81,667.20       19,479.70
      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
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6,920.60万元,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
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2022-033)。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公司根据最
新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投资内容、投资用途
不变的前提下,针对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
目”,主要调增其“建设投资”的募集资金投入;同时调减其“设备投资”、
“软件投资”、“预备费投资”及“研发费用投资”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募集资
金不能满足以上项目中的资金需求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投
入。
 (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募集资    现拟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名称                                     增减情况
                                           金投入金额      金投入金额
                              建设投资           468.58       3,995.70       3,527.12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      设备投资          3,053.04      2,004.30       -1,048.74
 1      产业化项目-试剂研     软件投资           264.46              -        -264.46
            发中心项目       预备费投资          189.41              -        -189.41
                            研发费用投资        2,024.51             -       -2,024.51
                   合计                         6,000.00      6,000.00                -
       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有所变化,
 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规划及
 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旨在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本次
 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
 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时,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