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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通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26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 2 号公司
研发楼四楼视频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01,631,53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01,631,5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5.674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674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健益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
                                                出席会议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
1.01   关于选举李健益女士为第二届董 301,631,537       100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方安平先生为第二届董 301,631,537       100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李荣群先生为第二届董 301,631,537       100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杨勇光先生为第二届董 301,631,537       100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吴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 301,631,537       100 是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王灿耀先生为第二届董 301,631,537       100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     是否当选
                                               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
2.01      关于选举张瑞稳先生为第二 301,631,537       100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王丛先生为第二届 301,631,537       100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张大林先生为第二 301,631,537       100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
                                              出席会议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
3.01     关于选举宋海燕女士为第二 301,631,537       100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3.02     关于选举刘刚先生为第二届 301,631,537       100 是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序号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1.01   关于选举李健   38,568          100
       益女士为第二   ,623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方安   38,568          100
       平先生为第二   ,623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李荣   38,568          100
       群先生为第二   ,623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杨勇   38,568        100
       光先生为第二   ,623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吴江   38,568        100
       先生为第二届   ,623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王灿   38,568        100
       耀先生为第二   ,623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张瑞   38,568        100
       稳先生为第二   ,623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王丛   38,568        100
       先生为第二届   ,623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张大   38,568        100
       林先生为第二   ,623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宋海   38,568        100
       燕女士为第二   ,623
       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3.02   关于选举刘刚   38,568        100
       先生为第二届   ,623
       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1、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晓明、李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