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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19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专业委员会职权,现就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两名独立董事张瑞稳先生、王丛先生及一名
董事吴江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张瑞稳先生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由张瑞稳先
生担任主任委员并负责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在 2020 年度,共召开了 4 次会议,
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积极履行了有关职责。
    1.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2019 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预计公
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以及
《关于公司 2017 年-2019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2、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
及《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的议案》以及《关于公
司 2017 年-2020 年 6 月 30 日审计报告的议案》。
    4、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以及《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在 2020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各位成员按照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有关工
作,其中,重点围绕监督、指导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强化公司关联交易管控以及
督导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事项,继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程监督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工作
    2020 年初,公司全面启动 2019 年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充分
发挥自身在财务会计、审计评估及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等方面的专业水平和执业经
验,积极履职、勤勉尽责,与年审会计机构保持了良好的沟通,根据公司自身业
务及发展情况,对公司和年审会计机构指定的年审工作计划进行审阅并严格把关,
有力确保了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展开。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二)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
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
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审计委员会还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改进提出了建议。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形成了合
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


    四、总体评价
    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各位成员结合
自身专业水平和职业经验,有力推动了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
与严谨性,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关联交易事项规范实施以及稳步
推进内控规范实施等方面,为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做出了突出的贡
献。
    在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对公司内外
开展切实有效的监督审计工作,在立足于自身专业基础之上,秉着对投资者认真
负责的态度,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告,充分保障广大股东的权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