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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16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3,0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内容,
公司编制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修订稿)》,前述修订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我们同意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
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1-049)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内容,
公司编制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前述修订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内容,
公司编制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前述修订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因公司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内容,
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作出相应调整,编制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前述修订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
意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