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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2021-09-16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召开
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并结合公司的经营
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 83,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修订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
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修订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
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3,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修订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85,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

 1     年产 30 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            110,616                6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                25,000

                      合计                       135,616                85,000

       本次修订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83,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

 1     年产 30 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            110,616                6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                23,000

                      合计                       133,616                83,000


     三、本次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2021 年 9 月 15 日,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的议案》,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事项属于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
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