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会通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通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6 号),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会通股份”)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5,928,364 股,并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交易所挂牌上 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459,283,632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10,243,175 股,占公司 股本总数的 45.7763%。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210,243,175 股, 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相关承诺如下: (一)机构股东合肥朗润资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圆融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合肥聚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投资有限 公司、珠海华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易钧富鑫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 1 业(有限合伙)、淄博桑晒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并购 成长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亿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 机构股东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 就本企业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报前 6 个月内通过增资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公 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自然人股东慕永涛、王灿耀、桑杰、朱承武、余扬、王琪、蒋国锋、 王敏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管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 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 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亦遵 守本条承诺。(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以上承诺。” 2 (五)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10,243,175 股,占公司股本 总数的 45.7763%,限售期为 12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合肥朗润资产管理有 1 87,202,734 18.9867% 87,202,734 0 限公司 合肥圆融股权投资合 2 15,979,558 3.4792% 15,979,558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3 李健益 14,928,571 3.2504% 14,928,571 0 4 方安平 9,903,038 2.1562% 9,903,038 0 合肥聚道股权投资合 5 10,114,286 2.2022% 10,114,286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 6 10,629,751 2.3144% 8,333,333 2,296,418 司 7 李荣群 6,857,143 1.4930% 6,857,143 0 中金佳泰贰期(天 8 津)股权投资基金合 6,494,956 1.4141% 5,000,000 1,494,956 伙企业(有限合伙) 9 慕永涛 5,619,960 1.2236% 5,619,960 0 淄博桑晒股权投资管 10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5,000,000 1.0887% 5,000,000 0 伙) 3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珠海华昆投资合伙企 11 5,000,000 1.0887% 5,000,000 0 业(有限合伙) 安徽易钧富鑫创业投 12 资中心合伙企业(有 5,000,000 1.0887% 5,000,000 0 限合伙) 13 王灿耀 4,565,588 0.9941% 4,565,588 0 14 钟理明 3,600,000 0.7838% 3,600,000 0 合肥亿创股权投资合 15 3,333,334 0.7258% 3,333,334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扬州尚颀并购成长产 16 业基金合伙企业(有 3,333,334 0.7258% 3,333,334 0 限合伙) 17 桑杰 3,043,725 0.6627% 3,043,725 0 18 朱承武 2,666,666 0.5806% 2,666,666 0 19 余杨 2,500,000 0.5443% 2,500,000 0 20 黄玉平 2,142,857 0.4666% 2,142,857 0 21 王琪 1,666,667 0.3629% 1,666,667 0 22 蒋国锋 1,166,700 0.2540% 1,166,700 0 上海长风汇信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 -上海长风汇信股权 1,083,300 0.2359% 1,083,300 0 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24 王敏 916,667 0.1996% 916,667 0 25 董逸轩 642,857 0.1400% 642,857 0 26 董子轩 642,857 0.1400% 642,857 0 合计 214,034,549 46.6018% 210,243,175 3,791,374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如下: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210,243,175 12 合计 - 210,243,175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4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会通股份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 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 售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会通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王家骥 刘纯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