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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5-17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拟设立子公司的名称:会通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会通股份”或“公司”)以货币出资 3,350 万元,出资比例 67%,公司
      关联方李健益女士以货币出资 500 万元,出资比例 10%,安庆创钜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 1,150 万元,出资比例 23%。
(三)本次投资为开展长链尼龙、高温尼龙和透明尼龙等特种尼龙、聚酯弹性体、
      聚氨酯弹性体和聚酰胺弹性体等高性能弹性体以及其他特种高分子材料
      研产销一体化项目,投资总额拟不超过 12,000.00 万元,项目总投资超过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由项目公司自筹。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共同投资方李健益女士为公司现任董事长,系公司关联自
      然人。本次对外投资构成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五)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协议已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签订。本
      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
      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拟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尚需
      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2)项
      目公司成立后,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
      争、技术更迭、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
      应对风险。(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与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存在差额,若项
      目公司在后续经营过程中,上述差额未能及时筹措,将会影响本次投资项
      目的正常推进。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与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健益女士、安庆创钜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开展长链尼龙、高温尼龙和透
明尼龙等特种尼龙、聚酯弹性体、聚氨酯弹性体和聚酰胺弹性体等高性能弹性体
以及其他特种高分子材料研产销一体化项目。
    本次对外投资的共同投资方李健益女士为公司现任董事长,系公司关联自然
人。本次对外投资构成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
    在过去 12 个月,公司和关联方李健益女士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共同对
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协议已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签订。本次对外
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共同投资方李健益女士为公司现任董事长,系公司关联自然
人。本次对外投资构成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李健益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
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李健益女士持有公司 3.25%股权。
(三)其他关系的说明
      除上述事项外,李健益女士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交易类型属于对外投资。项目公司(交易标的)尚未设立,以下基本信息
均为拟定信息,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项目公司名称:会通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的名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环湖西路与勇进路交口东北角办公楼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
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                            出资数额     出资   资金   股权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时间
 号                            (万元)     方式   来源   占比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                          自有        2025年5月
 1                              3,350.00    货币           67%
               公司                                资金        15日之前
                                                   自有        2025年5月
 2            李健益               500.00   货币           10%
                                                   资金        15日之前
       安庆创钜企业管理合                          自有        2025年5月
 3                              1,150.00    货币           23%
       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金        15日之前
            合计                5,000.00     -      -     100%      -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合资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事宜,项目公司按各方认
缴的出资总额确定最终的注册资本金额,故各方的出资比例为各方认缴的出资
额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即按照 1 元出资对应 1 元注册资本,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会通股份、李健益、安庆创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
下:
                                                               单位:万元
 序                                 出资   出资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数额                    资金来源   出资时间
 号                                 方式   比例
        会通新材料股                                           2025年5月
  1                      3,350.00   货币     67%    自有资金
          份有限公司                                           15日之前
                                                               2025年5月
  2        李健益         500.00    货币     10%    自有资金
                                                               15日之前
        安庆创钜企业
                                                               2025年5月
  3     管理合伙企业     1,150.00   货币     23%    自有资金
                                                               15日之前
        (有限合伙)
          合计           5,000.00    -      100%       -           -




(三)公司的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目的:开展长链尼龙、高温尼龙和透明尼龙等特种尼龙、聚酯弹性
体、聚氨酯弹性体和聚酰胺弹性体等高性能弹性体以及其他特种高分子材料研产
销一体化项目,投资总额拟不超过 12,000.00 万元,项目总投资超过项目公司注
册资本的部分,由项目公司自筹。

      公司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
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设股东会,由出资各方组成,并按照各方的认缴注册资本比例行使股东
权利。股东会具体决策权限以《会通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为准。

    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
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设一名监事,由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组成。总经理由执行董
事兼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及聘任。


(五)出资人职责和权利义务


    出资人职责:

    1、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实缴出资额;

    2、参与公司的筹建工作,并提供必需的合法有效的资料及证明文件;

    3、办理设立股东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公司不能成立时,各方按照其认缴出资比例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和费用;

    2、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出资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
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的筹备事宜及设立费用


    出资人共同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有关公司设立事宜。包括:制定并执行有关公
司设立方案,草拟公司包括章程在内的所必须的各项制度及治理文件,签署和执
行与本次公司设立有关的合同及其他文件,决定聘请专业机构及决定支付相应费
用,召集相关会议,办理有关审批、备案、登记、核准手续以及工商变更登记等
事宜。

    公司设立费用包括:审计费用、评估费用、登记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上述
费用由公司承担。


(七)声明和保证

    各出资人声明与保证如下:

    1、各出资人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的公司/合伙企业,拥有充分的权利和能力订立、履行本协议,并已获得签署和履
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或批准;

    2、各出资人的出资来源合法,均为自有资金,各出资人不存在相互提供财
务资助或类似安排;

    3、各出资人保证对出资拥有合法所有权并有权投入公司,投资行为不会引
起任何第三方的争议;

    4、各出资人保证其出资未涉及或可能涉及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争议案件。

    5、各出资人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或抵触任何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违反其作为一方或对其或其财产有约束力的任何
有效协议或合同的约定。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署,签
署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和人才储备,已逐步掌握了特种尼龙材料、高性能弹性
体材料以及其他特种高分子材料聚合与改性的相关技术。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李
健益女士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实现对公司上游产品包括长链尼龙、高温尼龙
和透明尼龙等特种尼龙、聚酯弹性体、聚氨酯弹性体和聚酰胺弹性体等高性能弹
性体以及其他特种高分子材料布局,构建“缩聚-改性”产业链一体化平台。本次
对外投资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将进一步优
化公司的产业链布局,推进公司的技术创新,激发团队活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
力。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其中关
联董事李健益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出
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此项交易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投资协议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署,签
署后生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
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阅读了相关资料。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李健益女士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有助于实现公司对
上游产品包括长链尼龙、高温尼龙和透明尼龙等特种尼龙、聚酯弹性体、聚氨酯
弹性体和聚酰胺弹性体等高性能弹性体以及其他特种高分子材料布局,构建“缩
聚-改性”产业链一体化平台,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
正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
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
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会通股份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
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